來源:新浪財經 原祎鳴
7月24日晚有消息稱,奶茶連鎖品牌“滬上阿姨”擬赴香港IPO,預計今年年底遞交招股書。對此,滬上阿姨回應稱“不予置評”。根據公開數據,截至今年4月,滬上阿姨已在全國200多個城市開業近6000家門店。
野蠻擴張之下,滬上阿姨卻有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
近日,新浪財經“臥底”了北京的兩家滬上阿姨,發現其眾多操作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包括:
1、不檢查健康證直接上崗;
2、小料過期繼續使用;
3、抽過煙不洗手直接做奶茶;
4、抹布掉地上撿起來反復使用五個小時;
5、規定要求水果浸泡5分鐘,店員卻說“沖沖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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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監管局人士以及律師方面的口中,這些行為均是嚴重甚至“可惡”的。“如果患有乙肝等傳染病的人上崗工作,會造成重大的疾病傳播,抹布在灶臺等污染區拿來擦拭杯子會造成交叉污染……”
市場監管局人士表示,在經營面前,滬上阿姨首先應該解決的是加盟店鋪的食品安全管理問題,畢竟食安無小事。
標準定很高,實操很拉胯
近日,新浪財經在滬上阿姨(北京朝陽傳媒大學店)和滬上阿姨(北京中關村北大街店)分別應聘了服務員崗位,令人奇怪的是,作為餐飲企業,這兩家店均未檢查健康證,且兩家店均未在公共區域公示健康證。
對此,一位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王偉(化名)告訴新浪財經,餐飲企業應該每天自查員工的健康證情況,且健康證應該公示,檢查人員應該每半個月定期檢查,口頭承諾“有健康證”就讓員工直接上崗是違法的行為。如果店家因檢查不力,讓患有乙肝等傳染病的員工上崗工作將造成重大的疾病傳播。
此外,滬上阿姨北京中關村北大街店的店員告訴新浪財經,小料過期要直接扔掉,過期與否取決于標簽上的最佳口味期而非保質期,最佳口味期的時間往往更短。“我們有無死角的監控,例行檢查看的也都是最佳口味期。”
但新浪財經發現,店員明顯言行不一:其配料柚片已經過了最佳口味期3小時,甚至已經過了保質期,這時店員并未直接扔掉,而是改口稱,“晚點有客人點桃桃蜜柚時多給加幾片。”

(柚片最佳口味是15:01,保質期是18:01,而拍攝時間超過保質期且依舊在使用)
另外,在傳媒大學門店開門之前,按照店長的要求需要用消毒水浸泡水果5分鐘。但開門后在草莓不夠用的情況下,店員卻直接喊,“不要再泡了,直接沖沖就趕快拿來!”
此類操作究竟違規了嗎?
從處罰的角度,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何浩律師表示,上述動作均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或其草莓含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等,有關部門可以沒收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此外,在傳媒大學門店營業過程中,新浪財經還發現,操作臺上的一塊帶著污漬的抹布被反復用于擦拭做好的奶茶、操作臺面和制作機器,即使抹布掉在了地上,店員也并未進行擦洗,根據時間計算,這塊臟了的抹布反復使用長達五小時以上。
對此,市場監管總局王偉稱,灶臺等區域是污染區,如果一塊抹布反復接觸污染區卻又直接接觸了奶茶杯,則很容易造成交叉污染,食品安全領域,任何看似微小的情節都必須嚴格把控。
何浩律師則表示,傳媒大學門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會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根據觀察,傳媒大學門店和中關村北大街門店的有些店員有抽煙的習慣,但他們在吸煙后都未洗手或戴手套,而是直接進入操作臺為顧客制作奶茶,并且店員未佩戴口罩。

(上圖為店員未佩戴口罩,且操作臺下為敞蓋垃圾桶)
這樣的情況是否嚴重?何浩認為,這些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但具體處罰情況視嚴重程度決定。
實際上,滬上阿姨的食品安全問題在網絡上有跡可循。在黑貓投訴【投訴入口】平臺上,有關滬上阿姨的投訴量高達1381條,投訴主要圍繞著奶茶中有異物,甚至有消費者稱自己在滬上阿姨中喝出了蒼蠅、螞蟻。 共2頁 [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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