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長江商報
被立案調查一年后,昊志機電(300503.SZ)原董事長湯麗君內幕交易自家股票一案處罰落地。
11月16日,昊志機電公告稱,該公司原董事長湯麗君因內幕交易行為,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罰沒金額合計735.13萬元。
早在2021年,證監會官網曾披露,2019年以來相關團伙涉嫌通過連續交易、對倒等方式,操縱昊志機電的股票價格,涉案金額巨大。
自2016年上市以來,昊志機電營收規模整體保持增長,但凈利潤則逐年下滑,并從2019年開始陷入虧損,至今仍未扭虧。2023年前三季度,昊志機電實現營收約7.02億元,同比減少4.12%;凈虧損約2995萬元,其中第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2.34億元,同比增長1.3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簡稱“凈利潤”)為-1511.18萬元。
原董事長內幕交易被罰
昊志機電近年來不斷處于風波之中,幾大高管接連被立案調查。
2021年5月,私募基金經理葉飛當時爆料稱,昊志機電等12家上市公司與盤方合謀進行“市值管理”。
2021年9月30日,時任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副董事長、總經理湯秀清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后又被刑事立案調查。與湯秀清涉同案并被調查的,還有昊志機電董事、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肖泳林。
2023年9月18日,昊志機電公告稱,肖泳林于2023年8月25日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立案。
根據昊志機電發布的公告,湯秀清及肖泳林被立案調查的原因均是涉嫌操縱證券市場。
2023年3月,湯秀清、肖泳林二人均收到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相關主要內容為:經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審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二人不起訴。
而時任公司董事長的湯麗君,因涉嫌內幕交易昊志機電股票,在2022年10月26日被證監會正式立案。
作為一家典型的家族企業,昊志機電由湯麗君與湯秀清共同創立,二人為姐弟關系,也是昊志機電的前兩大股東。截至2023年9月末,湯麗君持股9.19%,湯秀清持股28.34%,此外第三大股東廣西昊聚持股3.62%,由湯秀清擔任實際控制人。湯麗君與湯秀清合計控制昊志機電41.15%股權。
湯麗君于2009年起擔任昊志機電董事長,并于2023年4月因個人原因辭去董事長職務,由弟弟湯秀清接棒。湯麗君原定任期為2020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
在湯麗君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一年多后,處罰結果落地。
11月16日,昊志機電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原董事長湯麗君轉交的證監會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因違反《證券法》有關規定,構成《證券法》所述內幕交易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湯麗君違法所得約245萬元,并對其處以490萬元罰款。
昊志機電表示,上述處罰決定僅涉及湯麗君個人,對公司的正常經營及財務狀況不產生重大影響。 共2頁 [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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