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財經上市公司研究院 新浪證券 文/夏蟲工作室
核心觀點:佳都科技借道轉融通業務,將云從科技的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后,隨即股份出現大幅變動。在三季報,佳都科技持股云從科技的比例由二季度的4.99%降低至3%,變動了近2%的股份。監管近期又再次強調不得借道轉融通變相違規減持,上市公司佳都科技會不會存在立案調查風險?
近日,高瓴因涉嫌違法限制性規定轉讓隆基綠能被立案調查。
高瓴資本旗下公司HHLR作為隆基綠能持股5%以上的打股東,其通過轉融通方式出借股份,將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并在出借期間進行了股份減持,相關減持舉動由于未發布公告。
據悉,高瓴資本利用轉融通業務的漏洞,在出借期間,疑似通過“減持-收回融券-再減持-再收回融券”,在始終低于5%的名義持股比例的情況下,進行“螞蟻搬家式”減持。具體詳見新浪財經發表的《高瓴資本涉“轉融通+螞蟻搬家式”違規減持? 隆基綠能頻發利好難掩焦慮》一文。
然而,這似乎并非個案。云從科技大股東佳都科技疑似也出現借道轉融通變相減持情形。
借道轉融通突破減持規則?
2023年5月31日,云從科技發布公告,持股6.63157%的大股東上市公司佳都科技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轉融通出借股份等方式導致持股比例降至4.99999%。
公告顯示,佳都科技于2023年5月29日,通過轉融通方式減少云從科技6,042,300股,出借比例為0.81579%;于5月30日,通過大宗交易減持云從科技6,042,300股,減少比例為0.81579%。截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因大宗交易減持、轉融通出借股份,佳都科技的持股比例由 6.63157%減少至4.99999%,且權益變動比例超過 1%。
來源:公告
當佳都科技借道轉融通將云從科技的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時,股份便出現大幅變動。在三季報,佳都科技持股云從科技的比例由二季度的4.99%降低至3%,減少了近2%的股份。
根據云從科技的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股東參與融資融券及轉融通業務情況說明,截至三季報報告期末,僅有新理益集團有限公司通過信用證券賬戶持有17,240,000股,并無其他股東相關信息。佳都科技持有云從科技的股份由此前的6.63157%降至3%,佳都科技或減持云從科技的股份超過2%。
來源: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規定,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通過本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應當在首次賣出的十五個交易日前向本所報告減持計劃,在本所備案并予以公告。前款規定的減持計劃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原因、方式、減持時間區間、價格區間等信息。每次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在減持數量過半或減持時間過半時,應當披露減持進展情況。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在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后的二個交易日內予以公告。
與此同時,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九十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
佳都科技能如此巨大的減持,有沒有利用轉融通去規避監管兩大規則?其一,減持信披義務公告,其二“解禁”了大股東減持限制。
需要再次強調的是,轉融通并未改變相關所有權轉移。根據今年年初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實施辦法(試行)(2023年修訂)》規定,出借人向借入人出借證券,享有按期收回出借證券、收取借券費用及相應權益補償的權利,其持有證券的持有期計算不因出借而受影響。此外,規定同時強調,借入人、出借人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數量或者其增減變動達到法定比例時,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信息報告和披露義務。換言之,佳都科技盡管轉融通出借,但是從所有權上,實際仍然屬于云從科技5%以上大股東。 共2頁 [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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