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新浪財經從天眼查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近日,桂林愛爾眼科醫院有限公司因違反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條例,被桂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罰款10萬元。
處罰事由顯示,當事人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分別于2023年10月24日、10月2日擅自開展義診診療活動;安排未取得醫師資格的醫學專業畢業生獨立從事義診診療活動,為群眾實施白內障篩查。
據了解,愛爾眼科因義診出現過的問題并不少見。2020年,肇慶愛爾眼科醫院未經備案到武壟鎮雙象村開展眼科義診活動,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被處以罰款人民幣3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信陽愛爾眼科醫院因為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備案擅自開展義診活動而被罰款5萬元。
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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