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訊,消費者辦理某超市會員年卡,未實際使用卻無法取消。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了一起預付式消費糾紛,最終幫助消費者成功退卡退款。
據了解,前不久,浦東新區消保委接到消費者趙女士的投訴,稱今年9月她購買了某超市黃金會員年卡,辦卡后并未實際使用。前不久,她聯系商家要求取消會員服務并退款,遭商家拒絕。
受理投訴后,浦東新區消保委工作人員聯系超市負責人了解情況,開展調解工作。在消保委工作人員的調解下,雙方約定“扣除已享權益42元,退216元”。該起消費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浦東新區消保委表示,以“一經售出,概不退卡”“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為由拒絕消費者的退費申請,屬于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此類說法、條款、約定,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浦東新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進行預付式消費時應當謹慎,要仔細閱讀各項條款,尤其要重點閱讀服務標準、服務時間及售后服務等條款,并注意保留消費憑證。一旦發生糾紛或合法權益遭遇侵害,消費者可以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記者: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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