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貓投訴平臺為新浪旗下消費者服務平臺,消費者在此平臺可以針對某個商家進行投訴,各企業會通過官方微博對消費者投訴進行回復并處理,消費者會依照處理結果進行滿意度評星。截至10月24日,數據顯示,小牛電動車被投訴2400次位居第一,雅迪電動車被投訴1974次位居第二。
值得注意的是,小牛電動雖被投訴次數最多,但回復率和完成處理率分別為100%和72.71%,消費者滿意度為4星,而雅迪電動車回復率和完成處理率分別為90.27%和59.88%,消費者滿意度為3星。
《法治周末》記者發現,消費者投訴雅迪電動車存在質量問題居多,包括新車輪胎漏氣或爆裂、騎行有異響、車架斷裂、零部件安裝疏忽、騎行1年控制器損壞、5個月電池續航下降50%、沒有外置充電口僅能拿出電池充電、電池鼓包發燙等。除此之外,雅迪售后問題也遭到了眾多消費者投訴,存在故意拖延時間至保修期過、保修期修理收費、各部門推卸責任不處理問題、售后處理過程繁瑣效率低等現象。
另外,雅迪電動車因質量問題引起的安全事故也值得關注。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法治周末》記者查詢到有關雅迪電動車因質量問題引發的訴訟:2016年,陜西一人在駕駛雅迪兩輪電動車時與另一人相撞死亡,經陜西中正機動車物證司法鑒定所鑒定,該雅迪電動車實際上是性能上和輕便摩托車一樣的超標電動車,屬于機動車范疇,該車車速和整車重量較大,慣性作用也大,不符合國家標準,增加了駕駛危險性,法院判決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雅迪集團)賠償42.65萬元。
據山東消防公眾號消息,2020年,安徽一小區停放在樓梯間的一輛雅迪電動車起火,一位奶奶帶著兩個小孩逃生時不慎被大火燒傷,因此落下殘疾。經消防部門鑒定,電動車起火是電動車自身電器故障造成的,證明該電動車本身存在產品缺陷,生產商即雅迪集團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院判決雅迪集團賠償122.42萬元。
質量問題何解?
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應責令其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若是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雅迪外,小鳥birdie、邦德富士達BATTLE、神州行等其他眾多電動車企業也出現抽檢不合格現象。朱世民表示:“首先,隨著對電動車產品的市場需求增加,包括雅迪在內的電動車生產商銷量大增,大幅增加的業績和經營收益導致其疏忽了對于產品質量及售后的管理,依靠粗放的產能及銷量即可獲取利潤。其次,相關部門在電動車領域法規以及相關管理措施相比于機動車不太細致嚴格,導致從電動車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全鏈條都存在管理盲區和漏洞。”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對此,朱世民建議消費者可以四種方式進行維權,“一是,與生產方銷售方協商解決;二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三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四是,借助法律途徑,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法院起訴”。
同時,朱世民建議相關部門可以通過“強化質量監管,提高生產和銷售準入門檻;完善提高相關質量標準,借鑒機動車行業的相關監管體系;加大處罰力度,建立曝光機制和淘汰機制;從使用端角度加強監管,提高使用門檻和成本,提升消費者安全意識,提高對電動車產品的品質要求”,從而推動電動車企業改善質量問題、提高產品品質。
來源:法治周末 記者 楊代媛 賈浩宇 共2頁 上一頁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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