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丨據新京報,7月2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記者注意到,針對民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的問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明確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來源: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