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部分餐飲服務企業存在食品安全問題,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現將處置情況通報如下:
1、北京頭壹號餐飲管理連鎖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招牌:頭壹號;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霍營街道文華路89號院1號1-4層〈101〉內1022)未建立食品采購臺賬。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整改。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單位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2、北京蒙多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1點點;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北農路7號北農酒店1層02號)后廚環境不衛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整改。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停止該單位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3、北京思揚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招牌:陽坊勝利涮肉;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天通苑東苑三區2號樓9門1層102)后廚環境不衛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整改。
4、北京醉昇泰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天通苑分公司(招牌:醉昇泰;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天通中苑二區39號樓-2至4層101內-1層B1-ZD-03/04)后廚環境不衛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整改。
5、北京路攤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圍爐路攤兒麻辣燙;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天通西苑三區36號樓-1至3層4單元101內1層)缺少專用水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整改。
6、北京桐林鈺鋮大飯店(招牌:東北菜;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陳營村商業中心一層1-B18號)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整改。
7、北京半截塔肖強熟食店(招牌:東北菜;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半截塔村507號院2號〈臨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8、北京小辛莊味之源餐飲店(招牌:大大公雞煲;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小辛莊村102號-05〈臨時〉)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的情況下繼續生產經營。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五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9、北京譽寬餐飲有限公司(招牌:諸城燒雞燒肉;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南邵鎮雙營西路78號院2號樓地下一層B1-02-37)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的情況下繼續生產經營。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五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10、北京盈洲綠鯊科貿有限公司(招牌:木桶魚;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陽坊鎮陽坊村22號)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的情況下繼續生產經營。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五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11、北京陽坊西貫市利全家面食加工部(招牌:饅頭面條;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陽坊鎮西貫市村)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六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12、北京前白虎澗付貫小吃店(招牌:正宗牛肉板面;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陽坊鎮前白虎澗村東大街15號)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六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13、北京半截塔龍霞百貨店(招牌:趙州羊雜湯;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半截塔村376號院1號〈臨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14、北京彥峰餐飲店(招牌:安徽板面王;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冠庭園6號樓1層102-2)現場超項經營涼菜。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15、北京福錦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古月串吧;經營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陽坊鎮馬路西側物資回收公司內3幢)操作間水池未專用。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
來源:昌平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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